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

享有更「高品質」的服務?

「部落的XX應該享有更高品質的生活方式」。

這是我近幾年來投入探究(但尚未深度參與)部落工作時,很常聽到的一個論述。
例如,我很難忘記,當部落托育聯盟成員去年召開空間論壇,與時任高雄縣社會局長的吳
麗雪討論部落兒童托育時,吳麗雪說了一句讓我難忘的話:「難道部落的孩子不需要更好
的托育服務嗎?難道可以因為部落的環境而降低我們對托育品質的要求嗎?」

其實我還蠻怕聽到這樣的論述的,因為這樣的論述看起來很進步,好像是在為部落著想,
可是時常忘記到底是「誰」去定義什麼是「好的品質」。是教育界、托育界的專家學者?
還是應交由部落在地的居民來共同協商決定?

這種論述比明白的族群歧視還難對付,因為明白說「原住民就是愛喝酒、懶惰」的人,很
容易就可以罵說「你有族群歧視」;可是說「原住民兒童值得更好的服務品質」的人,乍
聽之下,還以為「漢人也開始為原住民兒童著想」了。

這種論述可以適用在各種部落群體,例如「部落的受暴婦女應該享有更高品質的服務」(
結果是國家和外來婦女團體的的強力介入,排除部落的參與);「讓部落的老人擁有高品
質的長照服務」(結果是外來的民間團體搶著競標國家的委外方案,市場化的結果破壞了
部落的社群照顧體系)。

小心!慎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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